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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儿童意外伤害负责? |
| 时间: 2005-5-7 15:34:10 编辑: 03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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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多项研究的数据表明:与上百种导致儿童死亡的疾病相比,意外伤害已成为我国14岁以下儿童的第一位死因,也是儿童致残的首要因素……儿童意外伤害已经超过4种常见儿童疾病(肺炎、恶性肿瘤、先天畸形和心脏病)死亡的总和。(新华网5月6日)
儿童的意外伤害不仅导致儿童伤亡、残疾,而且严重影响到了儿童的身心健康、正常发育和学习;同时也给社会、儿童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和公共卫生条件得到很大提高和改善,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婴幼儿死亡率大幅下降。但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道路、交通和市政设施的改变,儿童生活环境中面临的危险因素增加,儿童死于意外伤害的问题日显突出。这也是造成儿童伤害率升高的主要的客观原因,因此,要解决儿童意外伤害率问题首先得树立社会大环境的全民安全意识。 其他国家的经验证明,大部分的意外伤害是可以预防的。从这份调查资料中我们也已得知,儿童因意外伤害所造成的死亡在工业化国家持续下降。可是,这种下降并不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是通过来自于各方的承诺和努力而实现的。 我国儿童的健康问题已不仅仅是生存问题,更重要的是保护问题。预防和控制儿童意外伤害,是我国儿童保护面临的新挑战,必须从控制疾病和意外伤害两个方面着手,才能实现降低儿童死亡率的目标。
任何问题只有防范于未然,才是解决的最好方法。在没有相关制度的保证和具体规则可以操作的条件下,仅仅靠保险业是不够的,保险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力所能及的消除一切有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的安全隐患,为儿童意外伤害负责,只有社会大环境的全民安全意识提高了,儿童意外伤害率才能得到有效的扼制。 (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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