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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推进特殊教育 残疾儿童今秋起实行两免 |
| 时间: 2005-4-4 10:05:09 编辑: 03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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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秦都市报 【我要揪错】【推荐】【打印】【关闭】 本报讯(记者 心光实习生毛景利)记者4月3日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获悉,近期,咸阳市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市残疾人联合会等5部门联合发文,提出了5项具体措施,全面推进当地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据了解,咸阳市确定计划到2008年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85%以上;65%残疾儿童能够在幼儿园及学前康复训练机构接受2-3年的学前康复训练和早期智力开发;40%以上经过九年义务教育的残疾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多渠道保障特教经费,县级财政每年保证每生不低于300元(不含人头经费)的特殊教育公用经费。
2010年前,南部6县市均建成一所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同时大力改善现有4所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
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均享受15%的特殊教育津贴,随工资发放。
2005年秋季开始,咸阳市将对所有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实行“两免”(免课本费,免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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