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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山东省统一启用幼儿园托儿所专用发票 |
| 时间: 2005-4-3 23:48:02 编辑: 03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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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1日电(王志、李建国)从山东省地税局获悉,自4月1日起,山东省境内托儿所、幼儿园的收费结算票据被纳入税务监管,统一启用幼儿园、托儿所专用发票。
据了解,此种专用发票由幼儿园、托儿所在收取管理费、代办费、保育费、伙食费等费用时使用,发票分类代码为71206,地区代码以各市代码区分,年代码随印刷年份改变,而发票序列号由各市地税局统一编制。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为四联,其中第一、二联分别为存根联和记账联,第三、四联为发票联,分别用于儿童父亲单位和儿童母亲单位报销。
专用发票由微机开具,采用专用水印纸印制,由山东省各市地税局负责印制,幼儿园、托儿所在办理税务登记后可购买使用,但政府投资兴办的幼儿园、托儿所暂不使用此专用发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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