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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开展儿童听力筛查 新生儿出生三天内须监测

时间: 2005-3-30 22:50:56 编辑: 036Com
 
新华网陕西频道 2005-03-30 电  
      昨天,记者从西安市卫生局获悉,从4月1日起,全市开展儿童听力筛查。0—3岁的婴幼儿将被纳入听力筛查范围,西安儿童又多了一道健康保障。
    今后将对儿童实行听力筛查 

    筛查对象为出生72小时左右新生儿;初次筛查未发现或者有高危因素应定期进行复查和监测的对象,在婴儿出院后健康检查时应补筛查或复查。 

    3周岁以下婴幼儿有下列高危因素之一者,列为重点复查和监测对象,并跟踪随访至3周岁: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时间超过24小时;有听力障碍家族史;母亲因患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弓形体引起的宫内感染;颅面形态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患高胆红素血症;母亲在怀孕期间使用过耳毒性药物;患细菌性脑膜炎;使用人工呼吸机时间超过5天等。 

    筛查:要先告知家长同意 

    出生72小时内为补筛时间,筛查机构在孕产妇入院后,产科工作人员应告知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方法和意义,使新生儿监护人在知情下主动接受听力筛查服务。对于出生时筛查未通过、有高危因素须定期复查的,产科医生应告知家长在婴儿出生后42天健康体检时到当地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进行补查或复查。 

    确诊:由专家组统一做出 

    复查仍未通过的,由复查机构发出转诊通知,将其转至市儿童听力筛查诊断专家组进行确诊,专家组设在西安妇幼保健院。第一次确诊为听力障碍的婴儿,应于出生6个月时进行第二次确诊。 

    治疗:由定点医院承担 

    确诊为听力障碍的婴幼儿并转至定点治疗机构接受治疗。患有听力障碍的儿童治疗、康复、咨询指导工作由西安市第四医院负责。记者 张毅伟 实习生 杨宁 欧阳修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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