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早期教育网 > 教育新闻 > 社会 > 正文

学前班也要参加“第二课堂” 家长们认为可笑至极

时间: 2005-4-3 23:50:18 编辑: 036Com
   
 
2005-03-22 11:02更新 家长认为天河区私立骏苗学校变相收费,市教育局表示如是实情将追究责任


■新快报见习记者 尹政军 记者 张小奋

日前,天河区骏苗学校一些学生家长致电本报,反映该校不顾教育部关于学校乱收费的禁令,竟打着“第二课堂”的幌子收取所谓的“补课费”,更离谱的是连学前班的学生也不例外。

“第二课堂”通知发给小学生

小唐的父亲唐先生称,骏苗学校是私立学校,设有学前班、中小学,他的小孩 今日焦点:  
  
 
本学期转到该校读小学一年级,转学时,他交了850元的学费,并得到了学校“中途不再收任何杂费”的承诺。但是本月初,他却收到一份《俊苗学校关于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的通知》,要求学生交纳100元-150元的活动经费。该通知要求:2005年3月28日至本学期考试前一天开展全校性的第二课堂活动,活动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放学后;周六8时15分-11时40分活动的内容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特别培训以及电脑、武术、乒乓球等课外活动。


右图:该校开展“第二课堂”的通知注明毕业班学生必须全部参加。宁彪/摄


家长:一年级就要补课,真可笑


唐先生考虑到孩子读小学一年级,参加“第二课堂”没有必要,没让孩子交费。但是,小唐天天哭闹说:“班里的很多同学都交了,再不交钱就不能上学了。”唐先生的妻子去跟老师解释说“孩子还小,参加这样的活动没用”时,老师却把她“训”了一顿,说“从来没见过这样当家长的”。


儿子在该校读学前班的家长周先生说:“孩子这么小,哪里学得会电脑?”周先生决定不交这笔钱,可近几天,孩子回家对他说,老师在上课时讲“如果不交钱就不要来上学了”,吓得小孩都不敢去上学。


去年从骏苗学校初中毕业的小梁称,她读初二、初三时也要参加“第二课堂”,所谓的“第二课堂”就是放学后老师发试卷给学生做,或者叫他们补习功课。


采访中许多家长对该校开展“第二课堂”收费的事表示愤慨,一位家长说:“初三、高三的学生补课还能接受,但我的孩子才上一年级就要补课,真是可笑至极。”


校方:“第二课堂”没有违规


昨天上午,骏苗学校办公室的许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开展的“第二课堂”活动不是补课,是根据家长“希望学生多在学校学些东西”的建议、为培养学生的特长而开展的课外活动。“第二课堂”没要求学生100%参加,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但对于小学六年级和初三学生,学校要求学生都参加“第二课堂”的文化补习。学前班的学生参加“第二课堂”都是自愿的。


许主任表示,学校开展“第二课堂”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也并没有违反有关规定。本学期开学时,学校在天河区教育局组织召开的校长会议上曾提过开展“第二课堂”,有关部门没有反对,而是要求“各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许主任说,“第二课堂”收取的费用一部分用于活动经费,另一部分则发给老师做“加班费”。


对于一些学生因没有参加“第二课堂”而遭到老师的批评等情况,许主任称,学校并没有要求老师这样做,如果有类似的情况,那就是学校的错误。


教育局:情况如属实将追究责任


记者就骏苗学校的情况向广州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反映时,一名负责人表示,不管什么学校以什么名义开设“兴趣班”、“辅导班”,均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借“补课”或其他名义收取学生的费用更是违法。如果骏苗学校的情况属实,将追究其责任并责令退还所收费用。



相关链接:学校不得有偿补课


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在中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明文规定: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上课,更不得收费上课、有偿补课。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和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读书活动。

相关内容
  • 私立幼儿园“第二课堂”盛行 [2005-4-3]
  • 4岁娃就读学前班新兴县小学普遍招收幼儿入学惹争议 [2005-3-31]
  • 五龄童纷纷转入学前班 [2005-3-31]
  • 欢迎参与讨论,共(条评论)
    笔名:
    邮箱:
     
      请遵守国家法律
       
    版权所有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早期教育研究所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站的任何文字与图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