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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试行已近两年,如何创造性的贯彻落实《纲要》精神,是农村幼儿园面临的艰巨任务。我区地处远郊,农村幼儿园占全区托幼园所总数的70%以上,多年来,受地区经济、环境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农村幼儿园发展缓慢。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我区农村幼儿园办园现状,找准贯彻实施《纲要》精神的切入点,推进农村幼教改革,全面提高办园质量,在区政府督学室的大力支持下,学前教研室特此开展农村幼儿园现状专项调查研究。
二、调查方法
(一)对象
采取整体普查的方法,将全区农村托幼园所作为一个样本整体进行调查。共调查全区12个乡镇,涉及镇中心园10所、村办园71所、民办园10所、个体办园17所、小学附设学前班7个
(二)调查方法和内容
1、方法:采取问卷普查与重点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发放各类调查问卷140份;实地考察了长陵镇、北七家镇和东小口镇的幼儿园基本情况
2、内容:通过问卷普查,了解全区农村幼儿园各级管理情况、设备设施情况、园长及师资队伍现状、保教工作情况;通过实地考察重点了解村办园、民办园及小学附设学前班保教工作现状
三、结果和分析
(一)基本情况
1、乡镇管理
调查统计结果,本次调查的 12个乡镇2001年全年共向各类园所投资751250元,投资最多为40万元,最少为3250元。主要用于“六一”儿童节慰问和房屋修缮,部分用于教师工资和设备设施的添置,绝大部分乡镇对园所没有计划性、经常性投资。为提高3—6岁幼儿入园率,大部分乡镇采取加强宣传和降低收费标准的办法,部分乡镇采取新建园或扩大镇中心园收托量的办法。宣传学前教育的主要方式是召开家长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和园所定期开放。乡镇管理人员到基层园所检查指导工作主要是采取到园所走走看看、听听问问的方式,了解园所办园情况。部分乡镇辖区内未经登记注册和资质认定的违法办园较多。
2、设备设施
被调查园所房舍以平房为主,占87%,楼房较少占13%,主要是农村中小区开发的民办园和乡镇中心园。50%的园所生均室内使用面积达到3m2室外使用面积超过6m2。园内大型玩具有3件以上的园所占40%,大部分园所幼儿使用桌椅配套,另有30%园所桌椅配套不足,配套百分比从30%到80%不等。儿童桌面玩具有5种以上的园所占40%,有10种以上的园所占13%,。58%的园所配有脚踏琴、电子琴等伴奏乐器,86%的园所配有录音机。60%的园所幼儿用厕所为旱厕。
3、园所内部管理及师资
园所内部管理主要以园长负责制为主,55%的园长为兼职工作,其中以村办园和个体办园居多。 40%的园所履行了登记注册手续。园所制定和提高收费标准的主要依据是农村人均收入提高和物价、财政等部门的规定。收费管理以自收自支为主,其中,50%的园所不足部分可由村委会补助。本次调查共涉及12个乡镇的教师360人,其中,35岁以下教师180人,占教师总数的50%。教师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有31人,占8.6%;中专和幼教职高学历165人,占45.8%;尚有87人为初中学历,占24.1%。40%教师工资在400元至600元之间,大部分园所能按时足额发放。
4、保教工作
本次调查的农村园所除极个别民办园有整托外,其余园所均采取日托模式。72%的园所不提供餐点,46%的园所幼儿在园盥洗使用流动水;34%的园所能做到毛巾专人专用、定期消毒。幼儿在园全部费用低于50元的园所占53%,最低收费标准为5元。55%的园所教育教学采取分科教学的活动形式,50%的园所为小班幼儿安排集体教育活动2—3节;40%以上的园所为中大班幼儿安排集体教育活动3—5节; 40%的园所能为幼儿配备图书达到人均2册。为作好家园配合,园所均乐于采取定期、不定期开放和召开家长会的方式与家长沟通,每学年开放和召开家长会1—2次的园所占54%。
(二)存在的问题
1、 基础设施陈旧,资金投入不足,发展不平衡
受地方经济发展及多方面因素影响,多年来幼教经费短缺,投入不足,被调查乡镇的大部分园所,尤其是贫困乡镇办园,房舍陈旧,设施短缺、落后,部分园所幼儿在园入厕、饮水、盥洗等基本卫生条件得不到保证。幼儿户外大型玩具及桌面玩具少,种类极不丰富, 60%的园所幼儿桌面玩具在4种以下,74%的园所没有沙水玩具,此问题在学前班则更为突出。同时,受经济条件、师资水平等因素制约,地区之间、园所之间发展不平衡,回龙观、东小口等东南部平原地区整体办园水平优于北部山区、半山区乡镇;已达标验收镇中心园办园水平高于未验收中心园;大部分民办园设备设施优良,与农村本土办园相比,办园条件存在明显落差。
2、教师待遇低,师资队伍不稳定,整体水平亟待提高
被调查的106所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为572元。其中,月工资总额低于500元的园所达到40%,最低工资为180元;整体工资水平与城镇园相比差距较大。教师聘任随意性大,稳定性较差,40%的乡镇幼儿园教师在园工作满 5年的比例低于50%。村办园教师绝大多数单人带班,教研工作无法开展,教师教育观念和教育技能相对落后,70%的教师制定教学目标无科学依据。因不能脱岗而无法参加培训,01年全年未参加过任何培训的园所占53%。
2、 教育活动小学化、成人化现象严重
受教师教育观念的制约和来自家长、社会的要求,大部分农村幼儿园教育内容以数学运算和汉字、汉语拼音的认读书写为主,超《纲要》授课严重,教学方法陈旧落后,存在不同程度的小学化、成人化倾向,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在农村园还远未得到落实。有30%的园所为小班幼儿安排集体教育活动3—4节;36%的园所为中大班幼儿安排集体教育活动4—5节;个别园所甚至达到小班6节、中大班8节,严重超出了幼儿的年龄负荷。由于教育内容脱离幼儿生活实际,忽视幼儿兴趣需要和年龄特点,因而不能调动幼儿内在的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幼儿的终身学习和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4、农村社区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
在办园方向的问题上,绝大部分园所对实现教育本土化,突出地方特色认识不充分,没有打破关门办园的旧有模式,体现地方风土民情的农村社区文化资源较少受到利用,农事、农家、农作物尚未进入儿童学习的课堂。大部分园所为幼儿投放的半成品及废旧物品等操作性材料主要是纸箱、纸盒、一拉罐等工业品,体现农村特色的各种皮、壳、籽、杆等自然物利用严重不足。
5、残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未受到应有的重视
对有特殊需要的残障儿童进行教育和早期干预,是新时期幼儿教育中有待深入研究的一个课题。进入本次调查的12个乡镇,除南邵镇外,其余乡镇均不接纳残障儿童入园,残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无从得到保证。在非接纳和包容的环境下,残障儿童回归主流社会将受到极大影响。
四、意见与建议
1、加强地方性幼教政策和法规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在《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国家级法规政策的背景和框架内,依据我区实际,制定园所管理、教师聘任和资金投入等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强化依法治教,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农村学前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
2、多渠道筹措资金,因地制宜,逐步改善农村园所的办园条件
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经常性、计划性投入,另一方面园所应摈弃“等、靠、要”的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拓宽筹措渠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创办优质、高效、低耗且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幼儿教育。
3、 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地区各类托幼园所的规范化管理
各乡镇政府应做好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的属地初级管理,在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下,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符合办园条件的园所予以资质认定并加强监督指导,提高管理效益;对不具备办园条件且危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园所,应坚决予以取缔;同时,逐步引导民办幼儿园接受级类评定,使之纳入级类管理的规范化轨道,发挥社会力量办园的社会效益。
4、充分发挥镇中心园的多功能作用
各乡镇应建立一所较高标准的中心园,作为镇域内幼儿教育的窗口。成立以镇中心园为依托的基层幼教培训中心,集示范、培训、信息、教科研等多功能于一体,辐射、带动村办园和个体办园,促进各类园所办园水平的整体、均衡发展。
5、提倡多种形式办园,促进农村幼儿教育的多元化
在经济和文化较发达的乡镇,在办好镇中心园的基础上,应鼓励举办高质量、高起点的民办园;在山区、半山区乡镇,除发展正规幼儿教育外,也应提倡举办季节性幼儿班、亲子活动站等非正规教育形式,以适应人口较少、交通不便和经济贫困地区的现实需要,增加农村幼儿受教育的机会。
6、逐步提高教师待遇,稳定师资队伍,提高教师素质
政府应对农村幼儿教师的生活给予一定的关注,保障和逐步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的经济收入,鼓励教师长期从事幼教事业。如有可能教师工资应实现乡镇统筹,以确保贫困乡镇教师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应改变农村幼儿教师聘任的随意性,拓宽教师的来源渠道,逐步做到持证上岗,使从教人员有个较高起点,并通过学历进修、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农村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
7、加大宣传的力度
通过各种传媒向家长、看护者和社会宣传学前教育的科学内涵,帮助家长养成正确的教养方式,逐步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风气,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昌平区学前教研室
沈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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